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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泵房验收的要求重庆消防泵房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: 一、 消防泵房设备的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; 二、工作泵、备用泵、吸入泵、出口管及出口管上的减压阀、信号阀的规格、型号、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闸阀安装在出口管上时,应锁定在常开位置; 三、 消防泵应采用自充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; 四、 消防泵出水管应安装排水阀和排水管进行试验; 五、 备用电源和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; 六、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,当系统气压降至设计低压力时,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启动消防泵。 七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、进水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,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,系统不利点的压力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 上一篇消防工程施工七大系统下一篇消防工程调试要求 |